民視 – 2012年1月18日 下午8:01.
紅棗、薏仁、白果,還有黑豆,這些中藥材以往被列為藥材,只能在中藥店裡面販售,不過卻常常被民眾拿來入菜,衛生署終於決定,最快這個星期將可解禁,這四項未來既是藥材也是食品,一般雜糧行和便利商店、賣場都能合法販售。
紅棗、黑豆、白果、薏仁,這些您一定都很熟悉,因為常常在餐桌上都能看的到,但您知道嗎?他們長期被列為中藥材,不得隨意販售,現在終於等到衛生署幫它們解套。
列為中藥材,依規定就是只能由中醫或是中藥行販售,既是藥材、也列食品的新規定最快這星期上路後,帶來最大的影響是,今後包括超商、賣場、雜貨店甚至網路,都可以自由販售,這讓原本獨賣的中藥行反應很兩極。
在中醫裡,紅棗能補中益氣,薏仁能止咳平喘,白果斂肺定喘,黑豆則養陰補氣,似乎不少民眾都已經習慣在中藥行購買了,但不管如何,今年起,中藥行勢必要面對其他通路,也加入搶食販售紅棗、薏仁、白果、黑豆銷售市場的競爭,但對民眾而言,就是要買更方便了。(民視新聞翁郁容、李澤民台北報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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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由時報 – 2011年12月6日 上午4:24
網拍、農園等 單品包裝販售就違法
〔自由時報記者吳亮儀、楊雅民/綜合報導〕補氣血的乾紅棗,必須由具藥商許可執照的店家、中藥行和中醫診所才能販售,否則皆屬違法!
基隆市衛生局近來接獲民眾檢舉網路販賣紅棗;衛生局藥政科認定,「乾品」紅棗屬中藥材,依規定應具備藥商許可執照才能販售,若「單獨販售」又「標榜療效」,網路販售也違法,可罰三萬到十五萬元。
天氣濕冷,民眾常買中藥材來「補冬」,補氣的紅棗、補血的當歸和補氣血的人參都是常見藥材,不過這些目前都屬「中藥材」規範,必須由具藥商許可執照的店家、中藥行和中醫診所才能販售。
搭配做成藥膳包則屬於食材
基隆市衛生局藥政科科長林育恩說,紅棗、當歸這類中藥材若是配合其他食材,製成藥膳包或火鍋包等商品,就屬於「食材」,只要符合食品衛生管理條例,能做為一般食品販售;若單獨包裝,又標榜療效就屬「中藥材」規範,要有執照才能販賣。
林育恩坦言,日前在全國藥政會議中,苗栗縣衛生局曾提出,當地農民種植的新鮮紅棗屬一般食品,但太多賣不完,為長期保存,曬成紅棗乾,卻又變成了中藥材不得販售,讓農民很無奈,希望能有更完善的規範。
林育恩指出,雖紅棗的販賣受到限制,不過像百合、菊花、黑棗和枸杞等,雖屬中藥材,但可做為食品使用、販賣,只要符合食品衛生管理條例,就能做為食品販賣。
行政院中醫藥委員會中藥組人員表示,一般大賣場、雜貨店可販售藥膳包,但若民眾在市面上發現單獨販賣不可做為食品的中藥材,且販售商家沒有藥商許可執照,可向當地衛生局檢舉。
至於民眾可在量販店等通路看到賣紅棗、枸杞等,業者是否違法營業呢?量販店業者表示,公司登記的營業項目,除了生鮮蔬果和百貨批發外,還包括中、西藥零售,所有營業項目皆經經濟部商業司核可通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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